地震之后,对于按揭贷款的购房者,在房屋因地震倒塌之后是否应继续还贷的问题,各方争执较大。
“还贷能力”界定存争议
5月23日,银监会紧急通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言下之意,就是说有还款能力的人仍要继续还贷。”西安市民陈先生说,想想那些“有能力还款”灾民的房子已化作一堆废墟,他们在经历失去亲人和家园的悲痛之后,却仍然要为房子背负巨额债务,似乎有些不近人情。
不少网友和市民对银行如何界定“有能力还贷”的问题表示质疑:“如果灾民现在已经一无所有,明显是没有能力还贷了,但他将来还要生活,还要工作,那么有工作收入之后是否属于‘有能力还贷’了呢?”
地震也使得此前人们对于房屋是种“不动产”的观念产生较大的冲击:“谁知道在按揭期间会发生什么事情呢?现在有钱还不如先过好眼前的生活。”
9成网民认为不应继续还按揭
某网站近日推出关于“地震中房屋倒塌,灾民该不该还按揭?”的调查,截至28日18时,89%的网友认为不应继续还,10.9%的人认为应继续还。
认为灾民不应继续还按揭的网友认为,房贷是以房子做抵押的,买房人并没有实质房产,银行是房子的持有人,所以银行应承担相应的风险。还有网友从理解和同情的角度考虑,认为由于房子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银行不能追究原住户责任,应给灾区人民一个白手起家的机会。“银行现在是股份制,要对股东负责。”认为灾民应该继续还贷的网友认为,免除灾民的房贷可能会增加银行的坏账率。这些网友认为,银行的钱其实是储户的钱,不让灾民还贷会出现新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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