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首 页 | 地产快讯 | 新房 二手房 租房 | 别 墅 | 写字楼 | 商 铺 | 装修家居 | 研究院 | 业主论坛 | 装修论坛 | 社区 | 博客 | 视频 | 地图 | 房 展

搜房网首页
全球华人房地产门户

房贷理财首页
首页房贷理财产品房贷资讯房贷知识房贷答疑房贷理财申请搜房理财师理财师圈理财师论坛
产品查询 搜索 房贷 理财

您的位置是:北京搜房网 > 北京房贷理财网 > 房贷资讯 > 界定存争议 银行应慎重考虑灾区的“还贷能力”

界定存争议 银行应慎重考虑灾区的“还贷能力”

2008年 5月 30日 华商报

地震之后,对于按揭贷款的购房者,在房屋因地震倒塌之后是否应继续还贷的问题,各方争执较大。

“还贷能力”界定存争议

5月23日,银监会紧急通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言下之意,就是说有还款能力的人仍要继续还贷。”西安市民陈先生说,想想那些“有能力还款”灾民的房子已化作一堆废墟,他们在经历失去亲人和家园的悲痛之后,却仍然要为房子背负巨额债务,似乎有些不近人情。

不少网友和市民对银行如何界定“有能力还贷”的问题表示质疑:“如果灾民现在已经一无所有,明显是没有能力还贷了,但他将来还要生活,还要工作,那么有工作收入之后是否属于‘有能力还贷’了呢?”

地震也使得此前人们对于房屋是种“不动产”的观念产生较大的冲击:“谁知道在按揭期间会发生什么事情呢?现在有钱还不如先过好眼前的生活。”

9成网民认为不应继续还按揭

某网站近日推出关于“地震中房屋倒塌,灾民该不该还按揭?”的调查,截至28日18时,89%的网友认为不应继续还,10.9%的人认为应继续还。

认为灾民不应继续还按揭的网友认为,房贷是以房子做抵押的,买房人并没有实质房产,银行是房子的持有人,所以银行应承担相应的风险。还有网友从理解和同情的角度考虑,认为由于房子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银行不能追究原住户责任,应给灾区人民一个白手起家的机会。“银行现在是股份制,要对股东负责。”认为灾民应该继续还贷的网友认为,免除灾民的房贷可能会增加银行的坏账率。这些网友认为,银行的钱其实是储户的钱,不让灾民还贷会出现新的不公。

 

下一篇:

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付房租可在廉租房试行

责任编辑:xingyana.bj
[回到顶部][收藏] [字体: ] [RSS订阅] [打印] [推荐给朋友] [关闭]

相关新闻

10.10·综述:房贷或将松绑 4万存货引发价格大

10.10·银行将调整信贷额度和结构 放松房贷可能

10.10·保增长货币政策有望继续松动 通胀警报基

10.10·贷款利率降 房贷压力减

10.10·20万30年公贷可省近1.6万 老客户

10.10·央行降息0.27% 预计随后会有放开房

10.10·降息难解楼市困局 需要降低首付等实际措

10.10·计算:取消利息税对存款及个人房贷影响多

10.10·降息利好要珍惜 “房贷族”提前还贷可暂

10.10·专家精算双率下调带给储蓄、房贷、理财的

更多由“xingyana.bj”撰写的快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良信息举报:85111241][给搜房提意见][网站地图]。
关于搜房网站合作联系方式网络营销解决方案招聘信息搜房家族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08 SouFun.com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732号 搜房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