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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规范存量房贷款业务

2009年 9月 4日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摘要] 北京银监局3日消息,为防范“阴阳合同”、“分价合同”导致的银行信用风险和合规风险,该局近日向辖内银行下发了《关于规范存量房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银行必须采用网签合同和其正本中的房屋成交价格作为审批必要依据,按照网签合同正本中的房屋成交价格与评估价格两者孰低原则确定房屋抵押物价值,发放住房贷款。

北京银监局3日消息,为防范“阴阳合同”、“分价合同”导致的银行信用风险和合规风险,该局近日向辖内银行下发了《关于规范存量房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银行必须采用网签合同和其正本中的房屋成交价格作为审批必要依据,按照网签合同正本中的房屋成交价格与评估价格两者孰低原则确定房屋抵押物价值,发放住房贷款。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在一次交易中同时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两份合同中的一份具有虚假性,另一份为真实意思表示。尤其是在二手房交易中,“阴合同”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种是虚高的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另一种是填低房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少交税。

据北京银监局相关人士介绍,通知中统一要求银行必须使用被房屋管理、税务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网签合同作为审批必要依据,有助于防控“阴阳合同”可能出现的合同内容不实、交易价格虚高引发信用风险,以及不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认可引发合规风险等风险。

通知还指出,对于当事人就网签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款项提出贷款申请的,各银行应按照本行消费贷款审批程序另行审批。据悉,目前北京银监局为促成辖内银行尽快利用网签信息,在《通知》中规范各银行在进行存量房贷款审批时,必须根据存量房买卖双方在网上签约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指定网站,对存量房交易信息笔笔查询,以确认房屋信息和交易信息等真实性;对贷款审批中未登录指定网站查询存量房交易信息的不得放款。

责任编辑:zhangxinxin.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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