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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地税局就二手房转让计税价格等问题下发通知

海口地税局:当场拒开发票查实将调高营业额30%

http://esf.soufun.com搜房二手房网 2009 年8 月31 日 苏桂除 海南经济报

海口地方税务局近日就二手房转让计税价格、税收征管、发票使用管理等有关问题连续下发了三个通知,通知就如何进一步规范以上三方面涉税管理的相关内容作出明确。

估价机构提供不实估价报告

造成国家税收严重流失追责

针对二手房转让计税价格,该局明确指出,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办理了税务登记的机构(简称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愿以其估价报告提供给该局作为二手房转让计税价格的,可到该局法规税政处进行备案并公告。备案时,提供《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和从业人员名单。

经备案公告的估价机构提供的二手房估价直接作为计税依据,税务机关不再另行核定价格。提供给该局的估价须按市场交易法进行评估,其他方法的估价不予接受。

估价机构须严守职业道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估工作。提交给税务机关的估价报告将全文登载在海口地税局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估价机构提供不实估价报告,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造成纳税人少交税款的,税务机关将在媒体上公告并不再接受其估价报告,并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估价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国家税收严重流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房屋转让交易环节的税款征收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保有环节和以前转让环节的未交税款,由主管税务机关或房屋座落地税务机关负责追缴。

商家被举报当场拒开发票

查实一次调高营业额30%

针对地税发票使用管理出现的问题,该局明确指出,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应税劳务,应依法领购并开具地税发票,对不领购、不开地税发票或不当场开发票、虚开(大头小尾)发票、使用假发票、开收据等行为的,作如下处理:

对未办税务登记或未领购地税发票的,凡主动补办税务登记、领购地税发票的,征收分局可当场从轻罚款100元后予以办理税务登记,票证分局免于处罚给予领购发票;对拒开发票、不当场开发票的,按罚款300元处理;对虚开(大头小尾)发票、使用假发票、以收据代发票使用的,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被举报或检查出有拒开发票、不当场开发票、虚开(大头小尾)发票、使用假发票、以收据代发票使用等发票违法行为的业户,票证分局还应在取证查实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通过资料交换站传至主管分局或市局办公室处理:属“双定”业户,主管分局按每取证查实一次,调高“双定”营业额30%,从违法行为发生的次月起执行;纳税人如有异议,可由税务机关蹲点调查,据实核定营业额。

蹲点调查由海口地税局征管处组织进行,采用视频摄像记录、抽单的办法。此调税通知按规定送达并在海口地税局网站上公告;属“漏管户”,由主管分局派员调查,督促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领购发票,并追征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属非“双定”纳税人,资料传递至海口地税局办公室,安排在市地税局网站、媒体上公告。对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临时流动摊位未使用发票的,待有条件时查究。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注销

合条件当场直接办理不需审批

针对税收征管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该局明确指出,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由征收分局现场办结。

逾期主动补办税务登记、变更登记的,可当场从轻罚款100元后予以办理。对被举报、检查出来未办税务登记、变更登记的,由主管分局按规定进行处罚;纳税人逾期办理纳税申报或申请办理非正常户解除,由各办税服务大厅从轻罚款100元后予以办理。不需要经过主管分局审批。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征收分局当场直接办理注销手续,不再需要检查和审批。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应税行为的,按法定期限申报纳税。没有从事生产经营,无应税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经营行为,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缴纳税款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只要签署《未从事生产经营无应税行为申明书》,视同零申报,不需按月申报。

如其从事生产经营,应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对从事生产经营,有应税行为未申报纳税的,由主管分局负责催报催缴。凡连续三个月未申报的,由办税服务大厅指定专人在征管系统中进行非正常户认定。不需填制《非正常户认定表》。

责任编辑/czm.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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