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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4.4万却说2.8万 中介侵吞房款被判还

http://esf.soufun.com搜房二手房网 2009 年10 月4 日 任金梅 半岛都市报

购房者付了4.4万元房款,可中介却对房主声称房子只卖了2.8万元,最终买卖双方在签协议时发现中介私吞房款的事实,房屋未能交易成功。近日,市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中介被判尽快归还房款。

崂山区市民杨某在王哥庄街道有一处房屋,2008年他委托同社区的袁某帮助出售这处房屋。“没多久袁某就找到了买家,对我说对方只同意出2.8万元。”杨某回忆说,自己当时手头紧就同意了,当袁某将2.8万元房款交给他时,却让他出具4.4万元的收据。“我当时就有些疑惑,后来与买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得知对方确实交了4.4万元房款,看来那1.6万元被袁某私吞了。”因生出这一变故,房屋没卖成,购房者将袁某告上了法庭。崂山法院一审时袁某辩称,自己当时确实给了房主杨某4.4万元,房主又返还了1.6万元作为这几年帮助看护房屋的管理费 。房主杨某没有认可这一说法,袁某也没提供出证据,法院认定袁某侵吞了1.6万元购房款,判决其尽快返还给购房者。袁某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sunyuan.q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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