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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电成交房惯例?业主不满开发商表现不一

http://esf.soufun.com搜房二手房网 2009 年11 月5 日 连云港新闻综合

搜房讯:每年十月份后向来是楼盘交房的高峰季节,不过众多准业主们在收房之际都会对众多需要缴纳的费用存有疑惑,其中针对临时用电费用收取的问题颇具代表。一般来说新建楼盘都是临时用电,楼房投入使用后开发商到供电公司去报装,然后才能改为正式用电。于是很多业主也提出了疑问,没有正式开通正式用电是否符合交房标准?在收房时物业公司会收取一定费用作为水电周转金,这里面是否包括所谓临时用电的费用。

不满物业乱收费网友网上亮依据

网友“爱护家园”称:其所购买住宅项目根本没有拿到《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水电问题当然是临时的。当其问交房处该如何收费,得到的回答是平均摊。网友认为,该项目目前还处于在建状态,如何区分业主用电及工业建筑用电,这钱该交吗?

名为betterman1970的网友在搜房论坛上发了关于临时用电的帖子,更用相关的法律条例来证实了收取临时用电费的不合法性。网友在帖子中以《电力法》为依据:除了供电部门之外,任何人都不允许“转卖”电力。临时电表没有经过权威机构校表、封签,所以计量也是无效的。

该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果物业或开发商想收临时电费,就是将开发商用于施工的临时电“转卖”。如果物业要收临时电费,可以问物业“谁收这笔钱?谁开发票?因为只有供电局开据的发票才是合法的!现在80%的业主都老老实实缴纳临时电费,这是因为不懂法!实际上临时电供给业主使用时,应该是免费使用。

港城其他楼盘 灵活处理较少争议

《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办法》中指出,小区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此乃交付使用必须达到的要求。而因为种种因素,确实存在小区交付使用后一段时间使用临时电的现象,连云港本地不少楼盘亦是如此。对于这样的情况,各家开发商表现出的态度与做法也不尽相同。

新浦北某楼盘一期业主反应,该小区在没有达到交付标准后强行要求业主收房,半年之后仍在使用临时水电。除去春节入住不到半年的时间内,该业主被物业告知电费达到1000多元,而且要求必须缴纳。同是使用临时水电的情况,而其他楼盘的表现则厚道地多,中茵名都交房后其临时用电是免费的。国大国际花园一位的业主称,他家当时用了一年多的临时电,都是免费的。而目前正在交房的香江花园方面表示,小区交房必须验收合格并《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临时水电的做法不可取,容易产生纠纷。

供电公司答复疑问 律师提供参考

小编就这个问题采访了市供电公司有关人员,给予的答复如下:“市政建设等临时用电或其他临时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但是工程竣工后,施工方应该来供电公司办手续,经过正式验收之后要缴纳一笔费用,然后更改为正式用电。对于未办理更改用电的,我们只针对开发商收取电费。

我市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认为:供给施工单位的临时电源是不能直接转为居民正式用电的,除非向供电公司交纳新装增容供电工程贴费,并办理新装用电手续。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临时用电违背了法律规定。所以,对于临时用电,业主没有义务买单!如果物业因为无法收取临时有电的电费而停电,可以告它,而且一告一个准!

责任编辑/lianyungang.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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